看到“我与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庆祝国家法官学院成立40周年”主题征文启事,才惊觉时光易逝、青春渐老。我这个“半路出家”的员额法官,不知不觉间已在人民法院工作16个年头了。从基层法院到中级法院,从宣传专干到调研专干,再到执行局领导、民三庭领导贵盈配资,从只会写新闻报道到调研报告、执行文书,最后到能驾驭裁判文书,其间种种角色转化和诸多进步,都深深镌刻着国家法官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印记。与学院的“四次”零距离接触,历历在目,激荡于心。
2012年,我考入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那是一个相对偏僻落后的小县城,我暗暗下决心,务必要争取到学院去学习、去深造,去汲取推动司法实践不断前行的智慧与力量。这也成为了我日后职业生涯中一个心之所向、梦之所依的向往。
记得第一次到学院学习是2014年,是我选调到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二年,当时我担任研究室副主任。那一次是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培训班,举办地点是北京市通州区天成桥甲1号——学院的老校区。湖南法院选派了四名干警参加,分别来自湖南高院、长沙中院、常德中院和郴州中院。那次学习,不仅让我有幸结识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的领导、学院的领导,更让我对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有了深刻的理解。这份理解,如同种子,在我心中生根发芽,以至于后来我深度参与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中,为上级法院提供了大量的司法改革调研材料,自己撰写的很多司法改革领域的论文也获得了很多国家级奖项。收获满满,自豪感油然而生。
谢谢您,学院。是您,让我站在了司法改革的前沿,看到了法治中国的未来。
第二次到学院学习是2019年12月,那一次是全国法院案例工作培训班。当时的我已担任执行局副局长,举办地点是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学院的新校区,从此与新校区结下了不解之缘。湖南法院选派了三名案例分析写作骨干参加,分别来自湖南高院和郴州中院。那次学习,我的案例分析写作能力得到了质的飞跃。非常有幸贵盈配资,我获得了全国法院案例分析征文比赛一等奖,还在全国法院获奖案例分析分享会上介绍自己的经验。那一刻,幸福感爆棚。
谢谢您,学院。是您,让我在案例研究中找到了法治的灯塔,照亮了前行的道路。
第三次到学院学习是2024年7月,那一次是全国仲裁司法审查仲裁员、法官培训班。当时我已经是民三庭副庭长,湖南法院选派了三名法官参加,分别来自长沙中院、邵阳中院和郴州中院。尤其让我激动的是,我万分荣幸代表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地培训学员在全国法院培训总结大会上作小组学习讨论总结发言,得到了学员的高度好评,心里美滋滋的。自从在那次学习以后,我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越办越好,还受邀到湖南省郴州市仲裁委员会给全市仲裁员授课,得到了所有学员的好评。
谢谢您,学院。是您,让我在多元解纷的道路上找到了新的坐标,看到了司法为民的更广阔天地。
第四次到学院学习是2025年5月,这次是全国法院涉外海事商事审判培训班。湖南法院选派了十名干警参加贵盈配资,分别来自湖南高院、长沙中院、湘潭中院、岳阳中院、邵阳中院、株洲中院、娄底中院、怀化中院、湘西中院和郴州中院。学成归来之后,我办的涉外海事商事案件越来越多,我学习到的涉外海事商事审判知识也越来越多。
谢谢您,学院。是您,让我在涉外司法的舞台上找到了自信。
回望来路,不胜感慨:要是没有学院这个“红娘”,我不可能受益于这么多优秀的老师;要是没有学院这个“桥梁”,我不可能结识来自全国法院的朋友;要是没有学院的“温暖”,我不可能顺利成长;要是没有学院的“关爱”,我的办案能力就得不到充分的体现。千言万语在一躬,千恩万谢一声谢。
来源:人民法院报·4版
作者:陈建华(作者系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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